牧者跌倒以后,为什么不能保持沉默?

2026年10月28日
"拔摩的海岛"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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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编按:**本文转自公众号「生命活水3927」,作者「水金king」,转发略有编辑。

当教会领袖犯下严重的错误,真正的悔改,不是急着挽回自己的名声,而是愿意面对真相、承担责任。

教会领袖跌倒,并不是一件新鲜事。

有的牧者陷入道德丑闻,有的滥用属灵权柄,有的在财务上失去诚信,也有的在处理教会事务时犯下严重错误,给信徒带来伤害。

事情发生以后,我们往往会看见几种不同的反应:有人承认错误、接受问责;有人暂时退出服事,认真反省;也有人选择沉默,希望时间慢慢冲淡一切。

有时,他们甚至会说:为什么要把事情公开?这样岂不是让外界看教会的笑话,让福音受到羞辱,也让自己成为别人议论的对象?

这些顾虑并非完全没有道理。教会不应当以揭露隐私为乐,信徒也不应当把别人的失败当作谈资。然而,我们必须分清楚:保护个人隐私与掩盖影响群体的严重过失,是两回事;不愿制造丑闻与拒绝承担责任,也完全是两回事。

当一个人的行为已经影响他所承担的公共职分,他就不能只把这件事当作自己的私事。尤其当他是教会的牧者,许多人信任他、跟随他,甚至曾因他的教导作出人生的重要决定时,他的失败便可能影响整个群体。

这时候,真正需要思考的,不是怎样让事情尽快过去,而是怎样诚实地面对它。

圣经没有把属灵领袖放在问责之外

《提摩太前书》谈到如何处理教会长老受到的指控,以及对犯罪长老的纪律问题:

控告长老的呈子,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。犯罪的人,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,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。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:要遵守这些话,不可存成见,行事也不可有偏心。(提前 5:19-21)

保罗一方面要求谨慎,不可轻易接受针对长老的指控;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,对于确实犯罪的长老,应当按照经文的教导予以责备,并且不可偏袒任何人。

这两方面必须同时保留。

一方面,不能仅凭传闻就定罪一个人。领袖也有得到公正对待的权利,指控需要查证,事实需要厘清。

另一方面,不能因为一个人拥有属灵地位,就让他免于问责。长老的职分不是保护自己不受审查的屏障,反而意味着他承担着更重的责任。

保罗甚至要求提摩太在上帝和基督耶稣面前,谨慎遵行这些吩咐,不可存偏心。

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一点?

因为在人与人的关系中,我们很容易受到地位、声望和利益的影响。一个普通信徒犯错,我们可能要求他认罪悔改;一个广受尊重的牧者犯错,我们却可能犹豫,担心处理他会影响教会的名声。

但上帝并不因为一个人的讲道有能力、事工有果效、信徒人数众多,就降低祂对他的要求。

属灵领袖不是不需要问责的人,而是更需要认真面对问责的人。

为什么不能用沉默来处理失败?

当领袖跌倒以后,沉默有时看起来是最容易的选择。

不作解释,就不必面对尖锐的问题;不承认责任,就可以暂时维持原来的形象;不公开处理,就似乎能够避免教会受到更多关注。

然而,事情不会因为没有被说明,就自动消失。

当教会内部已经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,甚至有人亲身受到伤害时,长期沉默往往只会增加猜疑。有人不知道事实的全貌,有人听到不同版本的消息,也有人开始怀疑教会是否在保护领袖、忽略受到伤害的人。

最后,原本应该被认真处理的问题,可能演变成彼此猜忌、群体分裂,甚至使一些人对整个教会失去信任。

更严重的是,如果领袖继续照常讲道、带领聚会,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,那么受到伤害的人可能会觉得,自己的痛苦根本不重要。只要领袖的地位得以保全,其他人的经历就可以被忽略。

这难道是教会应该有的见证吗?

我们当然不应当把所有事情都公之于众,也不能要求一个人向所有围观者交代自己的每一项隐私。但当严重过失已经影响教会,适当的公开回应就是责任的一部分。

公开回应可以说明已经确认的事实、承认应当承担的责任、交代必要的问责措施,并让受影响的群体知道问题正在得到处理。涉及受害者的身份、安全和隐私时,则必须格外谨慎。

公开的目的不是满足公众的好奇心,而是停止遮掩、承担责任,并让真理与公义得到维护。

真正的悔改,不只是说一句**「我错了」**

我们常常把悔改理解为认罪、流泪、祷告,或者在众人面前承认自己有软弱。

这些表现可能是真诚悔改的一部分,却不能单独证明一个人已经真正面对自己的罪。

如果一个领袖承认自己犯错,却不愿意停止造成伤害的行为;如果他口头上表示悔改,却拒绝接受调查;如果他要求别人饶恕自己,却不愿意听取受伤害者的陈述,也不愿意承担可以承担的责任,那么他的悔改仍然存在严重的问题。

真正的悔改,不只是承认自己做错了什么,也包括愿意转离错误的道路,接受合宜的管教,并尽力弥补自己造成的伤害。

大卫王的经历就是一个重要的提醒。

大卫与拔示巴犯罪,又安排赫人乌利亚死在战场上。他并不是一个普通人,而是上帝所膏立的以色列王。他拥有权柄,也有能力掩盖自己的罪。

然而,上帝差遣先知拿单去责备他。

当拿单揭露他的罪时,大卫没有继续为自己辩护,而是承认:「我得罪耶和华了。」(撒下 12:13)

大卫的认罪并没有使罪所造成的后果自动消失。他仍然必须面对上帝的管教,自己的家庭也经历了痛苦。

这提醒我们:上帝的赦免是真实的,但赦免并不意味着罪没有后果;一个人承认自己有罪,也不意味着所有受影响的人必须立刻恢复对他的信任。

悔改不是要求别人尽快忘记,而是愿意诚实地面对自己所造成的后果。

王明道的软弱与回转:一个例子

中国教会历史中的王明道,也提供了一个值得思考的例子。

王明道(1900—1991)是 20 世纪中国著名的基督教传道人。他因反对三自运动,于 1955 年被捕。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,他于 1956 年作出公开检讨,承认了当局对他的部分指控,并承诺获释后参加三自运动。

然而,获释以后,他无法继续履行这项违背自己信仰立场的承诺。后来,他撤回了在压力下作出的检讨,并再次被捕,经历了长期监禁。相关传记记载,他在狱中重新面对自己曾经因恐惧而作出的妥协,并为此深感痛苦。

当然,王明道的处境与今天教会中常见的道德丑闻、财务失信或权力滥用并不相同。他所面对的是政治高压下的信仰与良心冲突,不能简单地把他的经历当作所有牧者跌倒的处理模板。

但他的经历仍然提醒我们一件事:一个人曾经公开作出错误的表态,不能仅仅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,就继续坚持自己明知有问题的说法。

王明道后来撤回妥协,并不是为了让所有人重新称赞他,而是因为他不能继续按照那份违背自己信仰的检讨生活。

真正重要的,不是一个人能否维持自己从未失败的形象,而是当他看清自己的错误以后,是否愿意承认、纠正,并承担随之而来的代价。

这也是我们今天讨论教会领袖跌倒时,应当认真思考的原则。

停止服事,不等于否定恩典

谈到牧者跌倒,常常会出现两种看似对立的声音。

一种声音强调恩典:每个人都会犯罪,牧者也会软弱,我们应当饶恕他,不要把事情闹大。

另一种声音则强调公义:既然犯了错,就不应该再给他任何机会。

但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只能在这两者之间选择一个。

我们可以盼望一个犯罪的人真正悔改,也可以要求他停止正在造成伤害的行为;我们可以为他的生命更新祷告,也可以认为他目前不适合继续担任牧者。

对于严重的过失,特别是涉及性方面的失范、财务舞弊、权力滥用或其他足以影响牧者资格的行为,暂停职务可能是必要的保护措施。经过公正调查后,如果事实表明他不再符合牧者的资格,就应当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,必要时卸下职分。

这不是否定恩典,而是承认职分本身有要求。

一个人可以蒙上帝赦免,却不意味着他仍然有资格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分。

恢复与上帝的关系、修复与人的关系,以及恢复公开的牧养职分,是不同的问题,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。

我们不应当把一个人的余生永远钉在他的失败上,但也不能因为他表示悔改,就要求所有人立刻恢复信任,更不能把饶恕变成受伤者必须沉默的理由。

真正的恩典不会纵容罪恶,而是使人能够在真理中悔改,承担责任,并开始新的生命。

教会真正需要保护的是什么?

当领袖跌倒以后,教会很容易担心外界会怎样看待自己。

有人害怕事情曝光以后,非信徒会嘲笑基督教;有人担心其他教会受到牵连;也有人害怕多年的事工、奉献和努力,因为一件丑闻而受到质疑。

这些担忧可以理解。

但我们必须问:教会真正需要维护的是领袖不可动摇的形象,还是上帝的真理与公义?

如果为了保护教会的名声,我们选择隐瞒严重过失;如果为了维护领袖的地位,我们让受伤的人独自承受痛苦;如果为了维持表面的合一,我们要求所有人不要再提起问题,那么我们究竟是在保护教会,还是在保护某些人的利益?

福音并不建立在人的完美之上。基督教从来没有宣称牧者不会犯罪,也没有宣称教会中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失败。

真正的问题在于,当罪被揭露时,我们是否愿意按照真理来面对它。

一个愿意承认问题、认真调查、保护受伤害者、追究责任的教会,未必不会受到外界批评,却至少能够表明:我们所相信的真理,并不会因为涉及自己人就改变标准。

反过来说,一个不断强调真理,却在领袖犯罪时选择遮掩的教会,才真正需要反思自己的见证。

保罗在《提摩太前书》5 章中所强调的,不只是如何处理犯罪的长老,也是不可偏袒。这个原则意味着,没有人应当因为地位高、贡献大、影响力强,就获得特殊的豁免。

教会不需要假装自己从不失败,却必须认真面对自己如何处理失败。

跌倒以后,愿意走进光中

教会领袖跌倒,当然令人痛心。我们不应当以别人的失败为乐,也不应当把严肃的罪恶当成社交媒体上的谈资。

但我们同样不能以尊重、饶恕、恩典和合一为理由,要求真相永远被埋藏。

当领袖的行为已经影响他所承担的公共职分,他就有责任向受影响的群体交代。这不意味着公众有权知道他的一切隐私,而是意味着他不能把本来涉及群体、信任和属灵责任的问题,完全当作个人的私事处理。

如果他犯了严重的错误,就应当诚实面对事实;如果他不再适合继续服事,就应当接受必要的暂停或卸任;如果他伤害了别人,就应当尽力承担责任、修复可以修复的关系。

我们可以为跌倒的牧者祷告,盼望他真正悔改,也盼望他在上帝的恩典中重新站立。但这并不要求我们掩盖罪恶,更不意味着必须恢复他原来的职分。

因为真正值得维护的,从来不是某一个领袖永不跌倒的形象,而是真理、公义,以及基督的名。

牧者跌倒以后,最不应该做的,就是一面拒绝面对自己的失败,一面要求所有人继续相信他。

愿每一个承担属灵责任的人,都能在失败时放下自我辩护,在被指出错误时愿意悔改,在需要承担后果时不再逃避。

因为一个人的属灵生命,不只体现在他站在讲台上怎样教导别人,也体现在他跌倒以后怎样面对自己的罪。

而教会真正的见证,也不在于它能否让外界永远看不见自己的问题,而在于当问题出现时,它是否仍然愿意站在真理的一边。

文章来源:"拔摩的海岛"公众号